10月21日,来自中国银行微信公众号信息,10月18日,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金融监管总局、中国证监会发布《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》,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,以激励引导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提供贷款,分别支持其回购和增持上市公司股票。

中国银行表示,全面深入了解上市公司在股票回购和增持方面的合理资金需求,研究制定股票回购增持贷款管理要求,快速支持首发项目落地,于10月19日与中国石化、中远海能、中远海控、中远海特、中远海发和东芯股份等6家上市公司签署股票回购增持贷款协议承诺;10月20日上交所、深交所发布的首批23个上市公司合作落地公告中,中国银行支持项目数占7个,排名同业第一,其中,支持中国石化股东增持和股份回购作为上交所公告“首单”对外发布。

截至目前,中国银行已与近百家上市公司达成合作意向,向32家上市公司明确贷款承诺,涵盖集成电路、交通运输、高端制造和商业服务等多个行业。

中国银行表示,将认真落实监管政策和要求,严守风险合规底线,严防不符合股票增持回购再贷款政策条件的信贷资金违规流入股市,通过强化风险控制措施,确保股票回购增持贷款业务合规开展,积极助力资本市场稳定运行,全力支持上市公司“做大做强”,持续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金融动能。